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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76:富到流油!(求支持求追读)(1 / 3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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按照虞为梦合同上的协议条款。

虞为梦聘请韩峰为期一年的淘猫特别顾问。

根据合同条款,签署合同之后,甲方(梦沁)直接先付3万的合作定金。

该合作定金,乙方(韩峰)只需要在甲方组建团队的时候,把好关,团队成立,则该定金直接转化为乙方的报酬,没有任何责任。

淘猫运营三个月后,店铺达到业绩(),给予乙方顾问费用()。

淘猫运营半年后,店铺达到业绩(),给予乙方顾问费用()。

淘猫运营一年后,店铺达到业绩(),给予乙方顾问费用()。

合同里面还有条款,那就是乙方有业务,每月至少两次到甲方公司,给予甲方淘猫团队不少于总时长10个小时的培训会议。(乙方出差及差旅费全部由甲方承担,且给予乙方一个小时200元的出差补贴。)

该合同一年后自动失去法律效益,一年后如甲乙双方需要再续约,提前15天协商后续合同具体款项。

如果是聘请顾问,这个合同版本,韩峰觉得并没有什么问题。

甲方也需要考虑自己的利益,乙方想挣钱,甲方给予乙方相关KPI考核,很公平。

梦沁的考虑很周全,应该是专业的法务团队起草的合同。

对韩峰而言,只要帮助梦沁组建好团队,就可以得到最基础的3万报酬,这个报酬,对一般的顾问而言,确实很有吸引力。

毕竟这也不算什么难事,而且没有任何责任。

而且自己出差去讲课培训,还给了时薪和差旅报销,一切都很合理。

可是接下来想要拿更多的钱,韩峰就要认真对待梦沁的淘猫店了,毕竟费用多少,取决于业绩多少。

之所以具体业绩空在那边,就等着双方协商。

但这个费用,相当于提成,一切看实力说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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